怎么查货车有没有燃油公告
交通部或是能源局都可以查到。
燃油公告也就是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检测公告,交通部发布新的燃油消耗公告,在公安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告的基础上,加强对燃油消耗量持续不减的汽车的管理,将停止营运证的审核与颁布!新公告将于2010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燃油消耗不达标将停发运营证。
机动车燃油管理:
一、燃油供应范围。
服务保障部、党群工作部、物流管理部配备的生产和公务用机动车辆以及后勤用油。
二、燃油用量标准。
各部配备的生产和公务用机动车辆07年燃油用量标准,按照06年单车燃油实际用量不变进行计算。
三、燃油管理办法。
1、由物流管理部物流综合科统一管理,使用油票在规定加油站指定区域加油(此加油点仅供本部车辆使用),油票每季度发放一次,以部为单位领取,各部指定专人管理。
2、加油车辆的牌照号必须与油票上车辆牌照号相符方可加油,服从油库管理人员的管理。
3、各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用油核算,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工作;本季度节约的油票,下季度可继续使用。
4、确属工作量增加造成燃油超支或新增车辆需用燃油,按“补充(新增车辆)燃油审批单”要求填写,由本部门主管领导和油料管理部门主管领导签字,交物流管理部物流综合科备案。
5、按照加油站管理规定,配合做好加油工作。
6、严格遵守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。
四、本规定自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起执行,由物流管理部物流综合科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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